营山县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检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营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于3月初,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学校传染病防控检查,主要检查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着重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传染病应急预案》,配置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开展晨检、午检、传染病登记、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特异体质学生建档并特殊管理等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记录。要求寄宿制学校和学生人数超过600的学校设置卫生室(保健室)并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保健教师)。
大队将继续把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长效机制作为监督执法工作重点,为确保营山县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奠定扎实基础。